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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国家电子税务局 陕西省税务局:陕西省电子税务局增值税制度性留抵退税操作指引
发布时间 : 2024-10-06
作者 : 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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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税务局:陕西省电子税务局增值税制度性留抵退税操作指引

陕西省电子税务局增值税制度性留抵退税操作指引

发布时间:2022-04-07 16:25 陕西省税务局

政策依据:

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部署,按照《政府工作报告》关于留抵退税的工作要求, 国家税务总局联合财政部发布了《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大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实施力度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4号)公告,进一步加大留抵退税力度。

优惠内容:

一、加大小微企业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力度,将先进制造业按月全额退还增值税增量留抵税额政策范围扩大至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下同),并一次性退还小微企业存量留抵税额。

二、加大“制造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和“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以下称制造业等行业)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力度,将先进制造业按月全额退还增值税增量留抵税额政策范围扩大至符合条件的制造业等行业企业(含个体工商户,下同),并一次性退还制造业等行业企业存量留抵税额。

根据14号公告内容,以上类型的纳税人只需满足以下条件便可申请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 1.纳税信用等级为A级或者B级;

2.申请退税前36个月未发生骗取留抵退税、骗取出口退税或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情形;

3.申请退税前36个月未因偷税被税务机关处罚两次及以上;

4.2019年4月1日起未享受即征即退、先征后返(退)政策;

操作说明

纳税人以企业身份登录陕西省电子税务局(https://etax.shaanxi.chinatax.gov.cn/xxmh/html/index.html)进行操作,具体操作步骤如下:

第一步:纳税人完成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一般纳税人适用)后,系统自动判断分析纳税人是否符合留抵退税条件,并对纳税人进行提示。提示内容如下图:

请您根据情况进行选择:

1.选择“不符合条件,不申请留抵退税”。则结束流程。

2. 选择“符合条件,立即申请留抵退税”,系统跳转到“增值税制度性留抵退税”功能页面。

3. 选择“符合条件,暂不申请留抵退税”则需您如实选择暂不申请的原因,若您后续需要申请留抵退税,可在【我要办税】--【一般退(抵)税管理】--【增值税制度性留抵退税】进入申请页面(或通过搜索功能,输入功能关键字也可查询到此功能)。

选择系统预填后,请如实选择填写退税企业类型、申请退还项目、营业收入、资产总额、企业划型等信息。(其中,国民经济行业一栏,系统为您自动预填;企业划型一栏,系统根据您填报的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信息为您自动预填;上述国民经济行业栏次您可根据实际情况手动修改。)如您符合条件,“申请退还项目”可同时选择“存量留抵退税”和“增量留抵退税”。动修改。)如您符合条件,“申请退还项目”可同时选择“存量留抵退税”和“增量留抵退税”。

第三步:在留抵退税信息和本期申请退税情况模块,请仔细核实系统预填信息,如实勾选纳税人情况,显白区域允许修改。申请表第17行“本期申请退还的期末留抵税额”为纳税人本次可以申请退还的期末留抵税额。页面数据填写完整后,点击页面右上角【下一步】即可完成申请,等待税务机关工作人员审核确认。

第四步:申请提交后,您可在【我要查询】-【办税进度及结果查询】-【涉税办理进度查询】下查询申请文书事项的进度,也可进行撤销、删除、修改、进度跟踪等操作。

第五步:税务机关审核通过后,系统会在电子税务局主页“服务提醒”中通知您,您可在【我要查询】-【办税进度及结果查询】-【涉税办理进度查询】模块查看或下载《税务事项通知书》。

国家税务总局陕西省电子税务局2021年09月功能优化修改说明

目 录

1. 概述 3

2. 业务变化说明 3

2.1. 报验户申报缴税套餐及省外纳税人报验 3

2.1.1. 报验户申报缴税套餐 3

2.1.2. 省外纳税人报验 10

2.2. 增量房申报缴税修改 16

2.2.1. 增量房申报缴税电脑端修改 16

2.2.2. 增量房申报缴税微信端修改 18

2.3. 企业清算所得税申报表新增校验 20

2.4. 增值税预缴申报修改 22

2.5. 自然人代开普票部分免税商品修改 22

2.6. 新增灵活就业人员和城乡居民社保缴费功能 24

2.6.1. 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费缴纳 24

2.6.2. 城乡居民个人社会保险费缴纳 25

概述

为了使纳税人网上办税(费)更加便捷,结合国家税务总局最新政策要求,自2021年9月1日起,陕西省电子税务局配套新增3个功能,同时对6个原有功能进行了优化和修改。现将业务变化内容做如下说明:

业务变化说明

报验户申报缴税套餐及省外纳税人报验

报验户申报缴税套餐

纳税人登录电子税务局后,鼠标移至主界面纳税人名称处,然后选择报验户纳税人经营地主管税务机关,如下图:

切换后,在左侧“套餐业务”模块中点击“跨区域涉税事项套餐”,进入

选择对应的报验信息点击“我要申报”,如下图:

页面显示增值税及附加税(费)预缴、企业所得税预缴、印花税、水利建设专项收入申报。如下图:

其中,增值税及附加税(费)预缴和水利建设专项收入(按次)都需要经营地税务机关做“税费种认定”后才能网上缴款。

增值税及附加预缴

选择“增值税及附加预缴申报”进行增值税及附加税费预缴表申报。

申报成功后,可在申报回执页点击“缴款”按键进行缴款,也可通过原有的“税费申报及缴纳”模块进行缴款。

企业所得税预缴

点击“企业所得税预缴申报”按钮,进入填写页面

页面填写“项目名称”、“项目金额”、“当期预缴实际经营收入”等数据后,直接进行缴款。如下图:

企业所得税预缴支持“三方协议缴款”、“银联缴款”、“银行端查询缴款”、“第三方支付”缴款方式。

水利建设专项收入

纳税期限“按次申报”,点击“下一步”按键。

填写、提交申报表。

印花税

“纳税期限”选择“按次申报”,勾选印花税,如果没有进行“税源采集”,则按照提示进行按次的印花税“税源采集”后,再进行申报。如下图:

若存在已经采集的税源信息,则选择对应的条件,点击【查询税源】可以查到结果;若不存在,则提示没有税源采集信息!

点击【新增税源】,进入印花税税源采集页面,如果该所属期已采集信息,则提示“您的[税款所属期起][税款所属期止]有已采集过的税源信息,请在原税源采集信息做修改”;无采集则没有提示。

后续流程与印花税采集申报流程一致。

省外纳税人报验

省外纳税人来陕进行跨区域报验的流程为:

办理人首先自然人身份注册、登录电子税务局。

以自然人身份登录成功后,进入【我要办税】-【省外跨区域涉税事项报验】功能。

按照页面提示要求,将文书字轨填入跨区域事项编号中,同时选择报告有效期起止时间,点击查询按键,如下图:

补充页面信息,选择报验的主管税务机关。

补充相关人员信息。

注意:

1.页面办税人身份信息和移动电话必须要填写正确,后续提交报验申请的主管税务机关受理通过后,系统会给办税人移动电话发送电子税务局登录密码(对于已经在电子税务局开户的省外报验纳税人,二次报验时,电子税务局不再开户发送登录密码)。

2.后续企业电子税务局开户成功收到电子税务局登录密码后,必须以企业身份登录电子税务局,登录时需要三类人员身份短信验证 ,三类人员的信息和接收短信的移动电话以上图报验申请中的信息为准。

申请填写完成后,点击页面右上角“下一步”按键,提交申请,页面回执页显示提交成功。

提交申请成功后,可在【我要查询】-【办税进度结果查询】中查询办理进度。

可查询进度或者撤销申请。

税务人员受理通过后,进度管理中的办理状态显示为“办理成功”,可查签受理通知书,如下图:

同时,系统会给办税人移动电话发送电子税务局登录密码短信,如下图:

收到密码短信后,以企业身份登录电子税务局办理企业涉税业务。登录时需要三类人员身份短信验证 ,三类人员的信息和接收短信的移动电话以报验申请中的三类人员信息为准。

增量房申报缴税修改

增量房申报缴税电脑端修改

增量房申报数据提交后,需要税务机关复核后再进行缴款操作。

在房源信息界面,确认带出数据是否正确,并填写其他必填项信息,点击“下一步”按键前,必须确认“房屋所属地税务机关”(申报会提交到此税务机关复核),确认无误后进行下一步操作。

继续点击“确认申报”,提交成功后,系统提示等待税务人员复核。提交成功后,在税务机关没有复核通过情况时,二次进入,页面会显示复核中。

如果税务机关复核通过,系统会给纳税人发送短信告知申报受理通过,可以进行缴款。如下图,

收到受理通过的短信后,纳税人二次进入增量房申报引导页,输入合同编号和选择地市,点击“下一步”按键,系统弹出复核通过的增量房申报数据,点击操作列“缴款”,进入缴款界面。

点击“去缴款”,进行税款缴纳,操作人员可以选择“微信”、“支付宝”、“银联”三种方式缴纳税款。

增量房申报缴税微信端修改

在房源信息界面,确认带出数据是否正确,并填写其他必填项,点击“下一步”按键前,必须确认“房屋所属地税务机关”(申报会提交到此税务机关进行复核),确认无误后,进行下一步操作。

提交申报表申请后等待税务人员复核。

在税务机关没有复核通过情况下,二次进入,页面会显示复核中。

如果税务机关复核通过,系统会给纳税人发送短信告知申报受理通过,可以进行缴款。如下图,

收到受理通过的短信后,纳税人二次进入增量房申报引导页,输入合同编号和选择地市,点击“下一步”按键,系统弹出复核通过的增量房申报数据,点击操作列“缴款”,进入缴款界面。

点击“去缴款”,进行税款缴纳,操作人员可以选择“微信”、“支付宝”、“银联”三种方式缴纳税款。

企业清算所得税申报表新增校验

企业清算所得税申报表新增和当年所属期财务报表年报部分数据项校验比对。

例如:一、《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清算所得税申报表》附表一(资产处置损益明细表)和附表二(负债清偿损益明细表 )中账面价值(1)列与当年所属期财务报表年报资产负债表中对应数据项期末余额进行比较,若不一致会弹出提示性校验:企业清算所得税申报表"XXX"与您本年属期的财务报表年报"XXX"数据不一致,请确认填写是否正确,如果确认无误,可忽略此提示继续申报。

二、企业清算所得税申报前会监控当期财务报表年报(当前时间年度税款所属期)是否申报,若没有申报会提示:您本年的财务报表还未申报,请申报完成以后再进行清算企业所得税申报!

三、企业提交所得税清算申报表时,若表单有提示性校验纳税人确实有特殊情况发生需要继续申报,系统会弹框提示企业填写原因:“尊敬的纳税人,您填写的部分数据项与本年属期财务报表年报数据不一致,请填写不一致原因。”(输入框原因不能少于20个字节)。

若选择返回修改,无需填写不一致原因,直接点击“返回修改”按钮,返回申报表修改表单数据项。

若选择继续申报,填写不一致原因后,点击“继续申报”按钮,提交申报表。

增值税预缴申报修改

为了避免小规模纳税人申报表未享受2%减税政策,《增值税及附加税费预缴申报表》从税款所属期2021年8月1日起,第1行‘建筑服务’和第2行‘销售不动产’的‘预征率’列,系统强制带出“1%”,不能修改,调整有效期至2021年12月31日。

自然人代开普票部分免税商品修改

自然人代开普票时,商品名称勾选了蔬菜类免税商品的,页面自动带出自产自销选项,选择是,税额全免;

选择否,减免增值税及附加、水利,征收个人所得税。

新增灵活就业人员和城乡居民社保缴费功能

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费缴纳

以自然人身份登录电子税务局后,在“我要办税”--“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费缴纳”模块中进行缴纳。

进入后,系统自动带出税款所属期和缴费档次,有多个缴费档次纳税人可自行选择缴费档次。点击“下一步”按键进入缴费界面。

城乡居民个人社会保险费缴纳

以自然人身份登录电子税务局后,在“我要办税”--“城乡居民个人社保费缴纳”模块中进行缴纳。

进入后,系统自动带出税款所属期和缴费档次,有多个缴费档次纳税人可自行选择缴费档次。点击“下一步”按键进入缴费界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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